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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标准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6-03-25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有关要求,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标准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标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委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是按照《条例》要求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8226259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明确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目前,标准委主要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标准委网站共开各类信息10680条,答复公众留言608条,发布43期国家标准公告、11期行业标准备案公告、12期地方标准备案公告。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设置了“标准化新闻”、“最新通知”和“工作动态”等栏目。提供了“国家标准目录查询”、“国家标准计划查询”、“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查询”、“公告查询”和“国家标准全文在线阅读”等功能。公众可以在网站上免费、便捷地查询国家标准制修订信息以及全部国家标准目录。三千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网上全文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服务为多家权威网站链接,扩大了国家标准公共服务范围,满足公众及时快捷查询阅读的需要。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途径,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报》、《中国标准化》杂志每月定期刊载国家标准公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标准委共收到77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60件为上级主管部门转办件。对77件有效申请,全部按照办理程序要求进行了认真回复。其中通过网站提交申请43件,占申请总数的55.84%;通过信函提交申请34件,占申请总数的44.16%。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标准委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 
        2015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引发的、以标准委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其中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件原告撤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随着标准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的凸现,与社会各界对标准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相比,标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标准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更好更快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标准化信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