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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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CHN/1281 2018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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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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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 |
原文:英语 |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 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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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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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 X ], 2.10.1 [ ], 5.6.2 [ ], 5.7.1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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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 如可能,提供产品的HS 或 CCCN编码, 否则提供国家减让表中所列关税税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标准分类ICS号): 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ICS: 13.310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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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文件的标题, 页数和使用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23页,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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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是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此类设备的基本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成像(CT)、电子加速器类及X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大于500keV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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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X]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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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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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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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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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X] 或其他机构,地址、 电话和传真号, e-mail 地址和网址: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29/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