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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管理部机构设置
文章来源:综合业务管理部 更新时间:2013-12-12 17:28

根据上述职责,综合业务管理部内设3个处:

(一)计划统计处

1、承担与综合业务相关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规划编制工作。

2、管理国家标准计划,承担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统一编号、登记、发布工作。

3、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审定和通报的协调工作。

4、承担军民融合标准化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拟定军民标准融合的政策、制度和规划。

5、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

6、牵头负责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

7、归口管理标准化专项经费,负责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的预算编制、计划分配及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标准化统计工作,研究拟定标准化统计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的分析评估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技术组织管理处

1、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整体建设规划。

2、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

3、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换届、调整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4、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专家聘任及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统计工作。

7、承担有关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科技管理处

1、研究拟定标准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标准化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标准化科研、科技成果评审及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提出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经费申报方案。

4、承办标准样品的计划、协调、审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化科技成果的管理及奖励工作。

6、负责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7、承担联盟标准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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